據越南《越南新聞》2月25日消息,越南副總理王庭惠日前在會上表示,越南將為共享經濟發展創造便利條件,但并不是放任自流或完全禁止。近年來,越南共享經濟模式發展迅速,包括運輸應用Grab、金融業P2P貸款、旅游和建筑業的電子商務、辦公室共享等。
越南政府于2018年2月8日發布了第13/NQ-CP號決議,制定越南計劃投資部制定發展共享經濟的相關舉措。根據越南計劃投資部定義,共享經濟是利用技術降低成本并通過數字平臺接觸客戶的新商業模式,將成為未來經濟發展趨勢。共享經濟模式涉及六個主要部門,包括交通、房間共享、電子商務、就業、金融服務和在線廣告。越計投部認為將有更多行業引入共享經濟商業模式。規劃和投資部表示,促進共享經濟的發展,輔之以適當的管理框架,將有助于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鼓勵創新并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但是管理共享經濟這一新商業模式仍然是一項挑戰,特別是在稅收管理方面。不同國家管理共享經濟方法不同。然而,國際經驗表明,沒有能涵蓋共享經濟的所有子部門的一般性法律。由于共享經濟商業模式的變化過快,不可能制定單一法律。對于單獨子部門監管更加必要,例如P2P貸款可能扭曲發展為高利貸,國家相關部門應加嚴管理,同時相關部委應就改進就業和稅收管理提出法律框架,并評估共享經濟對社會經濟問題的影響。
越南央行表示,該行正在制定一個關于P2P貸款的試點項目。越交通運輸部制定了關于規范通過網約車應用程序,以便為客運市場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