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獵誤把人當成動物打死,這曾是全國司法考試的題目,卻在浙江省長興縣變成了真實案例。
2020年12月29日,長興縣下起了當年的第一場大雪。當天19時許,楊某、孫某等4人攜帶自制氣槍、熱成像儀等工具趁著夜色駕車至長興縣和平鎮周邊野地里搜尋目標打獵。
途經某處茶葉地時,孫某用熱成像儀觀察到茶葉地里有一處熱成像目標,楊某以為發現了“獵物”當即舉槍射擊。槍響之后,夜空中恢復平靜,但“獵物”沒有發出動靜。楊某等人根據以往經驗,以為只是打中了周邊的秸稈灰堆,未下車查看情況,駕車另覓他處。第二天,附近村民在茶葉地里發現了一名頭部中彈的死者,當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從案發現場死者身上搜查到了金戒指、金項鏈、尖嘴鉗、柴刀等物品,并查明死者為張某。案發當晚,張某與同村的張某某從外地到長興縣和平鎮入戶盜竊。得逞后,張某迎面撞上盜獵團伙駕駛的汽車,以為行竊被村民發現,錯將盜獵團伙誤認為追趕的村民,于是躲進茶葉地的秸稈堆里,未料被熱成像儀識別成了“獵物”。
經司法鑒定,死者張某系被槍彈擊中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而負責駕車的張某某遲遲不見張某回來,以為張某被抓了,就開車逃走了。直到公安機關追查過來,他才知道張某被人當獵物誤殺。后張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沒多久,楊某等人落網。經查,楊某、孫某等人是一個有組織且分工明確的盜獵團伙,與彭某、甘某等人多次在長興縣、安吉縣等地非法狩獵。
2020年11月,楊某、孫某攜帶自制氣槍在安吉縣草塘水庫邊捕殺野生動物,獵得一只野生鶴。該獵物一部分被楊某等人分食,剩下一部分被楊某冷藏于冰柜中。公安機關在該冰柜里搜查到若干野生動物及8塊動物肉塊。經鑒定,其中的一肉塊為白枕鶴。白枕鶴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除此之外,楊某、孫某等人還多次非法狩獵,捕獲小麂、華南兔、雉雞、斑嘴鴨、丘鷸等野生動物43只,均為“三有”保護動物。長興縣檢察院針對此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法院在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判令6人支付生態損害賠償費用6萬余元。
為逃避法律的制裁,楊某在偵查階段對自己的犯罪行為矢口否認。在審查起訴階段,針對楊某拒不認罪的情況,承辦檢察官結合案情、客觀性證據等多次開展釋法說理,最終楊某自愿認罪認罰,該案的其他5名嫌疑人也均認罪認罰。
隨后,長興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獵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槍支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楊某等人提起公訴。今年9月23日,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后,分別對楊某、孫某等6人作出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個月不等的刑事判決,并判令部分被告人向被害人張某家屬支付共計100萬元的民事賠償。開庭前,在法院主持下,涉及民事公益訴訟生態損害賠償部分達成調解協議,檢察機關的訴求全部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