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資本網3月4日消息,七國集團(G7)和世界銀行通過聯合聲明譴責烏克蘭不久前廢除刑法中關于不當得利的責任,稱這是烏克蘭反腐敗斗爭的重大失敗。兩個組織都呼吁烏當局積極致力于反腐敗斗爭并恢復這一罪行的刑事責任。
聲明稱:“G7和世行呼吁烏克蘭當局為確保反腐敗法律手段和機構的有效性而積極努力,包括恢復與聯合國、經合組織和歐洲人權法院的規則相符合的關于不當得利的刑事責任。”
烏當局的這項決定將阻礙即將成立的最高反腐敗法院調查當局高層的腐敗行為和對大量不當得利案件進行裁決。
世行指出:“目前對不當得利的調查和刑事訴訟為將那些利用職務謀取個人利益的人繩之以法帶來了希望。”2010年40多個國家將不當得利定為刑事犯罪,此后許多其他司法管轄區將這一罪行列入刑法。“全世界的法院都承認處罰不當得利是反腐敗斗爭的有力武器,同時維護對基本人權和憲法原則的尊重,例如無罪推定、免于強迫自證和法律的確定性。”
據報道,2月26日,烏憲法法院宣布刑法第368-2條違憲,該條款規定了不當得利的責任。該法院裁定,該條款不符合法治原則和無罪推定原則。
2015年開始引入不當得利刑事責任。這是歐盟執行簽證自由化行動計劃的要求之一,也是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備忘錄規定的烏克蘭的義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