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11月7日在瑞士日內瓦萬國宮拍攝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第五十屆會議現場。新華社記者 連漪 攝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7日原定對美國進行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但美國代表拒絕出席相關會議,導致本輪審議未能正常進行。人權理事會當天通過一項決定,敦促美國恢復與國別人權審議機制合作。
今年8月下旬,美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團告知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美方將不參加本輪審議。由于美方代表沒有出席會議,7日原定的互動審議程序無法按通常方式開展。會議最終改為由人權理事會47個成員國以協商一致方式通過一項決定,以應對這一情況。
這項決定對美國拒絕參加本輪國別人權審議表示遺憾,敦促美國恢復與國別人權審議機制的合作,并請人權理事會主席就其敦促美方恢復合作的努力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報告。決定還說,將推遲對美國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的日期。
國別人權審議又稱普遍定期審議,是各國在聯合國框架內就人權問題進行平等坦誠交流、開展建設性對話與合作的重要平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007年6月確立這一機制,旨在定期審議所有國家履行人權義務和承諾的情況。自2008年首輪審議啟動以來,聯合國193個會員國已接受三輪審議,第四輪審議2022年開始。
美國分別于2010年、2015年和2020年接受前三輪審議。第三輪審議期間,116個國家的代表同相關聯合國機構及非政府組織一道,以各種形式對美國人權狀況提出347條批評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