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1月1日長沙訊 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南省委、省政府關于繁榮發展文化事業的決策部署,在湖南省委宣傳部的指導下,長沙市人民政府與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印發《關于支持長沙市演藝新空間(小劇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演藝新空間十條”)。該措施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當前,文旅消費模式正經歷深刻變革,游客與市民對文化體驗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個性化、沉浸化。以小劇場、特色空間為代表的演藝新空間,以其靈活的形態、豐富的業態、緊密的互動性,打破了傳統劇院的邊界,將演藝融入城市肌理,成為文旅融合發展的新載體和城市文化魅力的新窗口。
在長沙這座充滿青春活力的城市,演藝新空間正以其靈活多元的形態,成為年輕人文化消費的新選擇、藝術表達的新陣地。從太平街的脫口秀小劇場到后湖的實驗戲劇空間,從大學城的原創音樂現場到商圈的沉浸式演出,這些散布在城市各個角落的演藝新空間,正在重新定義長沙的文化生態。
長沙作為省會城市,亦是“世界媒體藝術之都”和“東亞文化之都”,文化底蘊深厚,文旅資源豐富,消費市場活躍。“演藝新空間十條”的出臺,正是基于對這座青年友好型城市文化特質的深刻理解,著眼于為青年藝術人才提供更優質的創作環境,為市民游客提供更豐富的文化體驗,讓演藝新空間成為連接藝術與生活、傳統與創新的重要紐帶。
據了解,“演藝新空間十條”將立足長沙資源稟賦和發展優勢,把握產業趨勢,將演藝新空間發展置于省市文旅發展戰略全局中統籌推進。政策的出臺意義重大,一是提升省會文化輻射力的關鍵抓手,通過建設“演藝名城”,將長沙的演藝產業打造成為具有全省乃至全國影響力的文化IP;二是激發文旅消費新動能的有效途徑,有效延長游客停留時間,繁榮夜間經濟,帶動關聯消費;三是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創新實踐,更好地服務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演藝新空間十條》內容全面,針對性強,覆蓋了從規劃引導、空間建設、業態集聚到內容創作、人才培養、市場推廣的全鏈條,亮點紛呈。
一是目標引領,共建演藝名城。文件開宗明義建設“演藝名城”,并積極推動將其納入省市“十五五”規劃。聚焦“三年百個小劇場”目標,將其細化為可操作、可考核的發展任務,體現了省市高度的戰略協同。
二是資金加持,點燃發展引擎。省、市兩級每年安排專項資金,形成合力,共同支持演藝新空間發展。扶持對象精準聚焦具備現場表演功能、多業態融合的各類空間。扶持措施實實在在。
集聚發展有獎勵。對重點區域(如“五一商圈”及各區縣重點區域)內成功招引項目的物業方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對以靈活方式參與運營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項目建設給補助。鼓勵國有企業、重點景區等優化空間利用,盤活閑置資源,打造演藝新空間。對引導發展重點區域內新建或改建項目的投資方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運營創作強激勵。每年對符合條件的運營方給予最高30萬元運營補助;對原創劇目出品方給予最高30萬元創作補助;對赴省外巡演給予最高15萬元補助。
人才市場雙培育。對符合條件接收應屆畢業生的運營方給予最高5萬元補助;對合作票務平臺開展惠民促銷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三是融合創新,打破業態邊界。大力倡導“演藝+”“+演藝”模式,推動各類藝術形式跨界融合,明確支持沉浸式、互動式演藝新業態,鼓勵盤活閑置資源打造演藝空間,促進文旅商體深度融合。
四是生態培優,營造創作熱土。支持成立行業組織、制定標準、開展培訓、認定標桿,提升行業專業化水平。特別強調優化消防、演出審批等服務,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旨在營造健康有序、充滿活力的發展環境。
五是宣傳聯動,引導全民關注。組織省市媒體集中宣傳、利用公益廣告屏發布信息、制作手繪地圖、納入旅游線路、發放惠民優惠券等,多措并舉提升知名度和吸引力,有效擴大消費市場。
為確保“演藝新空間十條”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與長沙市各級各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協同,明確責任,多措并舉狠抓政策落實,助力長沙打造“演藝名城”,為全省文旅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中國日報湖南記者站 何純 朱友芳)